距离延迟退休年龄还差一个月被辞退,法院判了!
2025年初,随着《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全面落地,全国首例“距延迟退休仅一个月被辞退”纠纷在北京市顺义区法院宣判,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本案不仅关乎一名保洁员近2万元赔偿,更折射出延迟退休政策下用人单位“踩点”清退的合规风险。
案例回溯
孙某,1965年3月30日出生,2023年3月1日入职北京顺义某农场任保洁。双方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至2025年2月28日期满。农场称“出于福利”让孙某继续工作至3月25日,随后以“已年满60岁”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孙某则认为,依据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其法定退休时点为2025年4月30日,农场提前终止属违法解除,遂申请仲裁并获支持。农场不服起诉,法院终审维持仲裁结论,判令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19,480.85元。
法律分析
1.退休年龄的认定权归属国家
判决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无权以内部规定或单方理解取代国务院公布的延迟退休时间表;出生日期与政策表对应后,法定退休时点即为2025年4月30日,任何提前终止均欠缺法律依据。
2.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的续签义务
法院采信“高度盖然性”证据规则,认定双方已签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者未提出终止且继续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负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所谓“福利性顺延”不能豁免其签约责任。
3.违法解除的赔偿标准
因农场终止行为被确认为违法,法院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判令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合计19,480.85元,为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同类纠纷提供了赔偿基准。
九条象(www.9xang.com/lawyer/)提醒:在渐进式延迟退休的新周期内,不得再以“年满60岁”等传统口径简单划线清退;是否到达法定退休时点,须严格对照国家政策执行。同时,劳动者在合同到期后继续上班的意思表示,可通过实际履行行为推定,用人单位应依法续签,否则将面临高额赔偿。延迟退休不仅是年龄节点的调整,更是对劳动关系全周期合规管理的深度拷问;唯有尊重法律、尊重年限,方能让劳动者“到站”真正平稳下车,让企业避免不必要的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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