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红内裤案的名誉权判赔40万道歉30天
名誉权侵权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段某作为拥有百万粉丝的自媒体从业者,在未核实本人皮炎症状是否系案涉商品所致的情况下,发布视频称胖东来售卖的红色内裤掉色、致其过敏等,作出贬损性评价,属于以诽谤的方式侵害胖东来的名誉权。
主观过错认定 :段某理应知道网络传播的广泛性、即时性和互动性,应当预见到发布不实视频可能会对被发布者造成负面影响,但在胖东来积极处理投诉事项后仍未核实真相就发布视频,存在主观过错。
因果关系认定 :段某发布的视频播放量超 1200 万次,点赞量超 11 万次,引发广泛关注,直接导致胖东来品牌形象受损、商品下架及经济损失,其行为与胖东来的名誉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赔礼道歉 :段某的行为侵害了胖东来的名誉权,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应当向胖东来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院判决其在个人抖音账号发布书面道歉信视频,且 30 日内不得删除。
赔偿损失 :法院基于胖东来的品牌影响力、营收规模及段某侵权行为的广泛负面影响,结合商品检测费用、律师费、取证费用等合理支出,酌定段某赔偿经济损失 40 万元。在类似案件中,赔偿金额也会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过错程度、传播范围、损害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若抖音平台在接到胖东来通知后,未及时对段某的侵权视频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权益与言论边界的平衡
消费者正常维权 :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有批评、监督的权利,可通过合理方式表达自身感受和意见。但如果消费者在未核实真实性的情况下,发布不实信息或进行夸大、诋毁等不当言论,超出正常维权范畴,则可能构成侵权。
企业维护自身权益 :当企业遭遇不实言论侵害名誉权时,有权依法维权,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责任,以维护自身商业信誉和品牌形象。
九条象法律咨询网提醒您,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任。
最新消费者权益知识
最新消费者权益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