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5-04-03 11: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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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该法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迅速派交通警察前往现场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这意味着,在交通事故中涉及伤残鉴定时,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专门机构进行。 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这是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伤残鉴定标准,由专门的鉴定机构根据此标准的规定确定受害人的具体伤残等级,以便最终确定赔偿金额。 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该评定规则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残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伤残的等级划分为一级到十级,需要由司法鉴定部门鉴定后得出。 四、《侵权责任法》第六章“交通事故责任” 该章节规定的交通事故受害方有权向肇事方进行索赔的权利,这是受害人的基础权利。进行伤残鉴定,是为了确定伤残等级,从而保障受害方的索赔权利。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该解释主要规定了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要求事故责任方承担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赔偿项目以及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赔偿标准。受害人主张伤残赔偿金的,就必须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六、《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的规定 该法条要求受害人对自己的受伤情况进行举证,一般通过伤残鉴定才能完成举证责任。 此外,伤残鉴定机构在鉴定活动中还有自身的关于鉴定程序的规范性文件。总之,人身伤残鉴定是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主张权利和要求赔偿的必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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