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贷2000元被客服以PS裸照威胁
2025-07-12 14: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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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江苏男子黄某因急用资金,在一款的APP上借款2000元。平台在放款时以“提高额度”为由,要求黄某上传手持身份证、借条及裸照的“三连拍”。7天到期后,黄某因无力偿还本息,平台客服开始以PS合成的裸照对其恐吓,声称若不支付逾期费、删除费,就将照片群发给其通讯录联系人。黄某在恐惧之下先后8次转账共计1.74万元。对方仍继续索要“技术删除费”5万元,黄某最终报警。警方查明该APP由温某、杨某开发,用于引流和敲诈,二人已被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刑。
事件涉嫌违反的主要法律
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PS裸照恐吓、倒计时群发等手段,迫使黄某交付远超本金的1.74万元,数额较大,构成敲诈勒索罪既遂。
催收非法债务罪(刑法第293条之一,2021年新增)
涉案债务本身系高利放贷,且行为人使用“恐吓、骚扰”方式催收,情节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可处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
该App无金融牌照,向不特定公众发放高利贷款,年化利率超1000%,属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巨大,可处五年以下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253条之一)
平台强制获取并打包出售用户通讯录、定位、裸照等信息,数量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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