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行政诉讼
2025-02-17 14: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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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一、基础材料(适用于劳动者申请) 1,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律师,需律师证复印件) 2,劳动关系证明 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银行流水、工资条等)、社保缴费记录、考勤表、工牌/工卡、入职登记表等(至少提供2-3项) 若未签合同,需提供工作邮件、聊天记录、工作成果等辅助证据 3,仲裁申请书 需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如支付工资、补偿金等)、事实与理由(简明扼要) 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至少3份),可在仲裁院领取模板或委托律师起草 4,被申请人信息 企业工商注册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 二、专项材料(根据案件类型补充) 工资争议:工资欠条、银行转账记录、工资调整通知等 加班费争议: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工作排班表 违法解除争议:辞退通知、离职证明、录音/聊天记录等 工伤赔偿争议:工伤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劳动能力鉴定报告 三、其他必要材料 1,证据清单 按序号列出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内容(如“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公司未支付加班费”) 2,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在仲裁院现场领取并填写,确保文书送达无误 3,法律援助申请(可选) 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免费法律援助(需提交低收入证明) 四、注意事项 时效性:需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拖欠工资可延长至离职后1年) 材料份数:所有材料按“被申请人数量+1”准备(如被申请人1家,需3份) 证据要求: 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需清晰完整 录音/视频需刻录光盘并附文字说明 办理地点: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兰山区沂蒙路173号,电话0539-832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