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接受婚前同居,有哪些风险
2025-06-11 09: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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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婚前同居现象时,有人将其视为 “试婚”,对于这一行为究竟是传统道德观念的偏离,还是当今社会务实的选择,暂且搁置不论。九条象律师咨询网依照现行法律法规,为各位梳理婚前同居所关联的法律要点,期望正面临此情况的朋友们能有清晰认知,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
当下提到的 “试婚”,是指在符合国家法定结婚条件的前提下,尚未正式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基于走向婚姻殿堂的意愿,为加深彼此间的感情与理解,提前检验婚姻生活的适配性而进行的婚前同居。而那些不以结婚为初衷,带有不正之风的同居行为,并不在本次讨论范围内。
如今,非婚状态下男女之间的同居行为,不再被冠以 “非法同居” 之名。究其缘由,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未对无婚姻关系的男女同居作出禁止性规定,既然法律未明文禁止,自然也就不存在非法一说。这便表明,婚前的同居行为从法律层面而言并不违法。
- “试婚” 同居期间,男女双方的法律关系
- 人身关系层面:男女双方婚前同居,由于未履行法定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国家法律体系不再对其事实婚姻予以认可,故而双方之间不构成夫妻关系,相应地,彼此不享有夫妻间的法定权利,亦不承担相应义务,男女双方与对方亲属间也不会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姻亲关系。即使举办了隆重的婚礼仪式,但只要未获得结婚证,法律上依旧不会认定双方存在夫妻关系。
- 财产关系方面:同居生活期间,若男女双方对财产归属有明确约定,则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如若没有事先约定,那么各自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能认定为双方共同财产,这与夫妻关系下财产共有模式存在显著差异。《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子女关系:在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虽属于法律概念中的非婚子女,但其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男女双方均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且待双方年老后,子女同样承担赡养义务等。《婚姻法》第二十五条指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试婚” 成功,双方登记结婚后法律关系的转变
- 当 “试婚” 后男女双方决定步入婚姻殿堂完成结婚登记手续,此前的同居关系自然过渡为合法的夫妻关系,此部分无需过多赘述。需要着重强调的一点是,此时婚姻关系具有一定的 “追溯效力”。具体而言,若男女双方在同居后补办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其婚姻关系的效力起算点应为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之时,而非单纯以领取结婚证的时间为准。例如,若双方在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时开始同居,待符合结婚年龄后补办结婚登记,那么婚姻关系的效力起算时间应追溯至双方符合结婚年龄之时。关于财产归属,同居期间双方共同积累的财产将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若无特殊约定,依然归属于个人所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明确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 “试婚” 失败,双方分手后法律关系的走向
- 人身关系解除:当男女双方决定结束同居关系,只要妥善处理好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等事宜,各自回归自身生活轨迹即可!由于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无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亦不能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 “离婚”。对于解除同居关系本身,法院通常不予干涉,但若是因解除同居引发财产纠纷或子女抚养争议,法院会依法受理并作出公正裁决。
- 财产债务的分割:
- (1)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各自的财产原则上各自带走。对于共有财产,若无法证明是按份共有,则推定为共同共有,一般按照等分原则进行分割,不过在分割过程中也需综合考量一方对共有财产贡献的大小等因素。若共有财产无法直接分割或者分割行为会使其价值受损,可采取折价处理方式,此时另一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以同居期间购置房产为例,房屋登记于谁的名下,通常推定该房屋属于登记方所有,除非另一方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该房产为双方共有。
- (2)同居期间所产生的债务,一般遵循 “谁举债、谁偿还” 的原则。但是,如果有充分证据证实该债务是因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那么该债务则属于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 (3)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共同财产分割,法律会运用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子女、照顾女方以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给予扶助等诸多原则,然而在同居关系解除时,并不适用这些优待原则。
- 子女关系:依然依据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时子女抚养的相关规定执行,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同时享有探视权等诸多法定权利,此处不再赘述。
- 若因一方存在过错致使同居关系解除:在合法夫妻关系中,若一方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以达到惩戒过错方、慰藉无过错方的目的。但在同居关系下,即使出现上述类似过错情形,无过错方也无权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往往只能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总结而言,婚前 “试婚” 对于那些追求高质量婚姻生活的人群而言确实具有一定帮助,但鉴于 “试婚” 行为与正式结婚在法律关系上存在诸多差异,以致不少人在其中遭受权益损害,尤其是女性群体。因此,奉劝各位朋友在考虑 “试婚” 前务必谨慎思量,切不可盲目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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