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名下有一套房,是我和女儿共同持有的。现在女儿想把她持有的份额赠与我,这样可以吗?

1位律师解答
九条象助理 律师 2025-07-19 10:46:20
拨号咨询
回复:

可以,但需先明确你们这套房的“共有类型”,再按对应流程办理。

一、先分清:你们属于“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1. 按份共有——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簿上载明了各自比例(如您 70%,女儿 30%)。
  2. 共同共有——证上只写“共同所有”,未标明比例,常见于夫妻、家庭共有。

二、不同情形的操作要点

  1. 按份共有
  2. • 女儿作为按份共有人,可单方将其份额赠与给您,无需征得他人同意。
  3. • 优先购买权:虽然是无偿赠与,仍应书面通知您本人(另一共有人),留痕证据,避免事后争议。
  4. • 手续:签订《赠与协议》→ 税务窗口核定价格 → 缴纳契税(受赠方即您缴纳 3%)→ 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份额转移登记。
  5. • 税费优惠:直系亲属赠与,可免增值税、个税。
  6. 共同共有
  7. • 必须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才能处分任何部分份额;否则赠与可能被认定无效。
  8. • 实务中应先办理“析产”或签订《共有物分割协议》,把共同共有转为按份共有后,再按上述赠与流程操作。

三、办理前需准备的材料

  • 房产证原件、双方身份证、户口簿(证明直系亲属关系);
  • 赠与协议(2 份);
  • 房屋信息查询结果或不动产登记簿复印件;
  • 如当地要求,先办免税或完税凭证。

四、温馨提示

  1. 赠与完成后,若您今后出售该房屋且不符合“满五唯一”,再转让环节可能按差额 20% 计征个税,可提前做税务规划。
  2. 各地在“是否强制公证”“是否允许直系赠与免公证”等细节上有差异,建议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窗口先做一次预审,再正式递交材料。

结论:

若房产证已注明各自比例(按份共有),女儿可直接把她的份额赠与给您;若未注明比例(共同共有),需先全体共有人同意并转为按份共有后再赠与即可。

热心律师
  • 王洋律师
    擅长领域: 借贷纠纷,商品买卖,医患纠纷,旅游纠纷,商标专利
  • 董玉红律师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借贷纠纷,旅游纠纷,商标专利
  • 董德军律师
    擅长领域: 征地拆迁,仓储运输,商品买卖,医患纠纷,行政诉讼
  • 胡方伟律师
    擅长领域: 财产继承,交通事故,征地拆迁,保险金融,企业股权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通知公告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九条象小程序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