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名下有一套房,是我和女儿共同持有的。现在女儿想把她持有的份额赠与我,这样可以吗?
财产继承
2025-07-17 15:07:50
已帮助:57人
1个律师解答
1位律师解答

回复:
可以,但需先明确你们这套房的“共有类型”,再按对应流程办理。
一、先分清:你们属于“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 按份共有——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簿上载明了各自比例(如您 70%,女儿 30%)。
- 共同共有——证上只写“共同所有”,未标明比例,常见于夫妻、家庭共有。
二、不同情形的操作要点
- 按份共有
- • 女儿作为按份共有人,可单方将其份额赠与给您,无需征得他人同意。
- • 优先购买权:虽然是无偿赠与,仍应书面通知您本人(另一共有人),留痕证据,避免事后争议。
- • 手续:签订《赠与协议》→ 税务窗口核定价格 → 缴纳契税(受赠方即您缴纳 3%)→ 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份额转移登记。
- • 税费优惠:直系亲属赠与,可免增值税、个税。
- 共同共有
- • 必须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才能处分任何部分份额;否则赠与可能被认定无效。
- • 实务中应先办理“析产”或签订《共有物分割协议》,把共同共有转为按份共有后,再按上述赠与流程操作。
三、办理前需准备的材料
- 房产证原件、双方身份证、户口簿(证明直系亲属关系);
- 赠与协议(2 份);
- 房屋信息查询结果或不动产登记簿复印件;
- 如当地要求,先办免税或完税凭证。
四、温馨提示
- 赠与完成后,若您今后出售该房屋且不符合“满五唯一”,再转让环节可能按差额 20% 计征个税,可提前做税务规划。
- 各地在“是否强制公证”“是否允许直系赠与免公证”等细节上有差异,建议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窗口先做一次预审,再正式递交材料。
结论:
若房产证已注明各自比例(按份共有),女儿可直接把她的份额赠与给您;若未注明比例(共同共有),需先全体共有人同意并转为按份共有后再赠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