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行为在争夺抚养权时有影响吗?
一、赌博人员能否拥有子女抚养权
存在赌博行为的一方,仍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不过在司法裁判过程中,这一行为将被视为不利因素。
父母双方对子女均拥有法定抚养权。只是在面临离婚时,抚养权的最终归属首要遵循的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的原则。赌博属于不当行为,倘若某一方沉迷赌博且屡次不改,这极有可能对子女的心理健康、日常生活秩序以及正常的教育培养带来负面影响,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定由该方直接抚养子女可能并非适宜之选。
只是,若只是偶发参与赌博,并且该方在经济上具备稳定收入,在生活居住环境等方面亦存在其他有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有利条件,那么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总体而言,法院会综合权衡双方在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多方面的因素来作出最终判断。
二、赌博行为与离婚缓刑判决之间的关系
赌博行为本身并不是离婚时法院判决适用缓刑的直接依据。
当因赌博致使夫妻之间感情破裂进而走向离婚时,法院在作出判决时,主要聚焦于财产如何合理分割、子女抚养权最终归谁等关键问题。
而缓刑的适用,主要针对那些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个体,并且要满足一系列条件,诸如犯罪情节相对较轻、表现出悔罪之意、不存在再度犯罪的风险、宣告缓刑之后对其所居住社区不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等。赌博行为有可能会引发其他犯罪问题,若是因涉及赌博相关的犯罪被判刑,那么才存在适用缓刑的可能性。而单纯只是因为赌博引发离婚,并不存在所谓的缓刑判决情形。
假若一方因赌博同时还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届时要依据具体所触犯的罪名以及相应的犯罪情节,由法院依法依规作出是否适用缓刑的判断。
三、离婚时赌博方的财产分割情况
赌博属于过错行为范畴。在离婚过程中进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向无过错的一方进行适当倾斜。
首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原则上是按照均等分割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然而,鉴于赌博一方存在过错,法院在作出判决时,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适当偏向于无赌博过错的一方,可能会给予他们更多的财产分配份额。
其次,如果赌博所产生的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是赌博方的个人债务,应由其独自承担,不允许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