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企业要求单身员工“限期结婚”,否则辞退!
最近,一则引人瞩目的消息在网络上掀起波澜:山东临沂沂南县的山东舜天化工集团工会发布了一项颇具争议的通知,将目标指向 28 岁至 58 岁的单身员工,要求他们在今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成家立业的人生大事,否则面临的将是个人检讨甚至离职的后果。此消息一经披露,迅速引发网友们的热烈讨论与高度关注。
据沂南县人社局获最新消息,该企业已被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其通知中提出的相关规定已被撤销并废止。
从曝光的《通知》截图中可以清晰看到具体要求:“单身员工务必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解决个人婚姻问题。若一季度内未能完成,个人需撰写检讨;二季度依旧未完成,公司将实施考核;到了三季度还未达成,员工就得离职。若在三季度内仍无法结婚成家,公司将依法与您解除劳动合同,请务必知悉。”
面对舆论的聚焦,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出面解释,称公司的初衷是出于关怀,希望帮助并督促大龄未婚职工能抽出时间和精力,为自己的终身大事付诸努力,以倡议激励的方式,推动他们尽快成家立业。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方式方法过于简单粗暴,本是倡议性质的事项,却被错误地转化为硬性制度规定。
13 日当天,针对这一事件,沂南县人社局迅速行动,约谈了山东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人社局明确指出,相关通知已然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必须立即予以叫停,并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
在接到指令后,该公司迅速作出回应,表示已紧急叫停此通知,并撤销、废止通知中所提及的规定。同时,公司方面承诺,未来将着重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度上演。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省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0 年在山东省临沂市正式成立,作为一家专注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企业,其注册资本达 3580 万人民币。
此次事件也引发了大众对于企业管理权限的思考:企业是否能够依据自行出台的规定,随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九条线律师咨询平台认为员工的婚姻状况与工作内容毫无关联,公司在这方面并无管理权限。从法律层面来看,《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婚姻自由权,结婚必须基于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强迫,同时也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所以,公司无权以员工未婚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一旦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