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上被人烫伤了,在没有鉴定伤势的情况下,对方拿出一千赔偿,在高铁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签了调解书同意了这一千。对方口头承诺如果后续去医院检查费用不够,会继续承担,结果去医院检查发现远不止1000治疗费,而且还有毁容风险,想再联系对方发现被拉黑了。现在无法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还能继续要更多合理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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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1.驾驶员开罐车,自己操作违规翻车受伤,动手术。 2.罐车是车主挂靠的一个运输公司。 3.车主把罐车交给搅拌站使用,搅拌站给一定费用。 4.车主与驾驶员没有雇佣关系,驾驶员是搅拌站老板一直发的工资。5.驾驶员现在翻车受伤,谁负责谁赔偿。车主有责任吗?车主需要承担赔偿吗?
下一条:老板欠我工资15000元,做凉亭的,一天拖一天,一次拖一次,4年多了,像这样的情况怎么了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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